我們所謂的「英語」該被稱為「所有我們認知為英語的語言」,原因是基於不列顛群島被入侵和殖民的歷史,英語融合了很多不同語言。
在公元5、6世紀,「英語」被丹麥和其他北歐地區、現時的德國和荷蘭的航海員帶到這小群島。這些移民說著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的方言。
直至公元600年,這些方言發展成我們所謂的古英語或Anglo-Saxon。起源於Anglo-Saxon的文字多是只有一或兩個音節,題材關於人體、動物、耕作、天氣、家庭關係、顏色、景觀特色,還有人類活動如煮食、飲食、縫紉、狩獵和木工。例子包括abide、above、ale、alive、apple、awake、axe 和 dwell。很多英國的地名也是北歐名字,例如由“–by”作結尾的Grimsby、Whitby、Derby、Rugby和Thoresby,在丹麥語上都是解作農場和市鎮。
在1066年,諾曼國王-威廉一世入侵英格蘭。在此之後,很多諾曼人用的法文字成為了英語的一部分。諾曼第族通常是貴族,而當地人就是他們的奴隸,從家禽和其肉類的名字可看出這種關係。動物的名字是英文(“cow”, “sheep”, “pig”),而其肉類的名字則是法文(“beef”, “mutton”, “pork”)。其他字詞借用了諾曼第式法語的字眼,並可歸納成法律術語(“adultery”, “slander”)、軍事術語(“surrender”, “occupy”)和皇室用語(“chivalry”, “majesty”)。
在當年社會,教堂的地位舉足輕重,故拉丁文也十分流行,它同時是離開英國出外旅遊的通用語。現代英語不乏拉丁字詞,如apparatus、appendix、aquarium、diploma和distributor。
15世紀末,威廉·卡克斯頓設立了英國第一家出版社,意味著英文的串字和文法開始統一,但整個過程仍需時數個世紀。直至17世紀,統一標準工作大致完成,所以我們仍能看得懂當時的英語。